8月5日,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对一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拟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据悉,这是全省首次召开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白山市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专家共5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主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据了解,该案是白山市检察院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
年4月,董某通过谢某联系购买熊胆、麝香。年4月23日,谢某从山货商崔某处取走熊胆三个、麝香两个,并通过白山至长白的大客运输、出售给董某。当日,董某在长白县客运站接熊胆和麝香时,被长白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后移交给长白森林公安局。
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其中2个熊胆的胆囊壁来源于棕熊,1个熊胆的胆囊壁来源于黑熊。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棕熊和黑熊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白山市检察院拟就该案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三人赔偿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4万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专家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评议,认为该案事实、证据清晰,法律依据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全国人大下发《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已向相关行*机关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9份;起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与行*机关协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该院专职检委会委员陈秀介绍说。
来源:吉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