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将子送人夫苦寻未果诉离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女子,怀孕期间与丈夫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外出租房独居,生下小孩后擅自将小孩送与他人,丈夫苦寻儿子无踪影,无奈之下诉请离婚。日前,经罗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黎某和兰某自愿离婚。
黎某与兰某于2009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兰某到黎某家居住生活。2010年7月29日,2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兰某一怒之下到柳州市融安县租房居住,此时其已怀有8个多月身孕。同年9月24日,兰某在融安县产下一子。随后,兰某在未征得丈夫的同意下,将刚出生不久的男婴送与他人。几天后,黎某得知情况,赶到融安县寻找儿子下落,但一直无果,其子至今仍下落不明。黎某怀疑儿子被贩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案件目前还在侦查中。
由于一直处于寻子无踪的苦楚之中,加上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生活,今年1月7日,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罗城法院,要求离婚。近日,经法院主持调解,黎某与兰某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继续生活已无意义,表示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