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是大家想买就能买。
过了健康告知这一关,我们才有可能和保险公司真正建立契约关系。
今天,远虑君就以下面几点来聊聊健康告知。
l为什么要做健康告知
l健康告知常见误区
l如何做好健康告知
l未如实告知的后果
一、为什么要做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直接决定了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者以什么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出险后能否顺利理赔。
换句话说,健告扮演的就是“筛子”的作用——
◆◆对保险公司来说
保险公司通过健康告知,来预判被保人未来的风险级别与概率,从而做出正常承保、有条件地承保或拒保的决定。把握好这一环节,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控制赔付率,降低自身风险。
◆◆对我们消费者来说
当然,做好健康告知不仅是对保险公司的义务,更是对我们自己未来权益的一种保护。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义务”,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还可以不退还已交保费。
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我们的健康状况,未来发生疾病,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另外,不用怀有侥幸心理,医院、体检中心等机构留下了记录,基本上都可以被保险公司查到。
二、健康告知几大常见误区
健康告知是买保险过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但很多人在买保险时,处于对理赔或拒赔的担忧,都卡在健康告知这一环节。
远虑君总结了大部分人常陷入的三大误区:
◆◆误区1:只要没住院/手术,都不用告知
这是一部分不负责任的传统代理人惯用的说辞。当问到健康情况时,只问最近几年是否动过手术、住过院,连健康问卷都没给投保人看一眼,就全填否。
◆◆误区2:迷之自信~我健康的很
不少人在买保险时根本不看健康告知,总觉得医生说没问题就是没问题。
殊不知,医生口中的没问题,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标准是有很大出入的。临床医学,讲究的是当下是否需要治疗;而保险医学,看重的是未来发病的风险概率。
举个例子,甲状腺结节、乙肝病*携带、乳腺结节、幽门螺杆菌呈阳性、胆囊小息肉,这些都是医生口中的小问题/没问题,但对保险公司而言,却是需要进行核保、可能影响承保决定的“重要问题”。
◆◆误区3:过于谨慎,全部告知
也有些朋友太过谨慎,把自己所有的过往就医经历事无巨细地告知保险公司。小到感冒发烧,甚至连自己臆想的、并未确诊的症状都一五一十说出来。
这种情况,可能会把原本并不需要告知的情况都告知了,为核保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至于获得不太理想的核保结果。
以上是我们常遇到的几个典型的误区,相信大多数人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一些影子。
三、如何做好健康告知?
一般情况下,健康告知的严苛程度:
医疗险重疾险寿险。
一般来说,健康问卷中的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
被保险人既往史:即客户本人患病、治疗及目前状况;
被保险人家族史:即其父母或直系亲属中是否有家族遗传性疾病。
影响投保的常见疾病一般有:
性价比越高的产品,为了控制成本和发生率,对健康告知的要求一般会更高。那么,在购买保险时,我们应如何做好健康告知?
1、线上买保险,如何健康告知?
互联网保险采用询问告知(如实告知≠全部告知)的方式。一言以蔽之:问了你就说,不问不必说。
我们看一下《保险法》是如何规定的:
举个例子:
我们以阳光随e保为例,它的健康告知是这样的:
严重肝脏系统疾病(乙肝大三阳,丙肝,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
只对乙肝大三阳进行了询问,没有提到乙肝病*携带者和小三阳,所以是后者的话,就符合健康告知,可以投保。
再比如瑞泰瑞和定期寿险的健康告知:
被保险人是否患有或曾经患有或已经被告知有下列疾病:
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疾病心功能不全II级(含)以上、高血压II级(含)以上、糖尿病、冠心病、心肌梗塞、呼吸衰竭、肺心病、肝硬化、慢性肾脏疾病、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性传播疾病、白血病、慢性酒精中*、精神疾病、智力障碍、阿尔兹海默氏病(老年痴呆或早老年痴呆症)、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症、失明、瘫痪、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身体畸形或残疾;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携带者,曾经或正在吸*?
条款里关于肝部的告知要求,只有肝硬化一条,不是论是乙肝病*携带,还是发展成了小三阳,又或者2医院有过住院记录,只要没有确诊肝硬化,就符合健康告知,也就可以投保。
2、线下买保险,如何健康告知?
线下投保仍旧是目前很多人最放心和最常见的方式。一般线下投保的投保单里大部分都是如实告知的内容,保险代理人也会口头询问一些问题。每家公司都会设计一个健康问卷,各家公司差异不大:
和线上投保一样,远虑君的建议是,大家按照问卷的形式如实回答即可,具体的原则就是问到什么说什么,如果某一项健康不符合,也要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有核保人员继续对你审核。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我们再来实际操作一下,加深印象:
1)Y先生是乙肝病*携带者,他想投保瑞泰瑞和定期寿险,能投吗?下图是健康告知书(部分)
如图所示,健康告知中与肝脏有关的疾病只有肝硬化一项,并没有提到携带乙肝病*这一项,“是否”问题的回答是“否”,所以不需要告知。
2)J同学想投保尊享e生,下图是该产品的健康告知书,J同学需要告知乙肝病*携带情况吗?
该款产品的健康告知里面“肝炎(肝炎病*携带者)”涵盖了乙肝病*携带者这种情况,“是否”问题的回答是“是”。因此很遗憾,J同学会被拒保。
看到这,大家应该有些许了解了。
另外,在进行健康告知时,以下几点还需要注意:
◆◆医药记录
一切告知的最终标准,医院就诊、药品购买等等留下的记录为准,什么江湖郎中的诊断是不在范围内的!其中医保卡的信息记录比较特别,只要是你本人医保卡,所有记录都默认归于你个人名下。
比如某人用医保卡借给弟弟,弟弟买了用于糖尿病的药物,结果后来买保险被拒保,就是因为被查到他的医保卡里有购买糖尿病药物的记录。
所以,请不要随意借使医保卡。这一点,远虑君之前也专门强调过《医保卡随意使用的后果》
◆◆关于体检
除非保险公司要求,不然不建议在投保未成功前去体检。万一体检查出来什么毛病,影响核保就不好了。所以建议大家在投保成功后去体检。
当然,如果保险公司要求体检,也不能说有了体检报告就不再如实告知了,还是要告知的
。如实告知是对双方负责的一件事情,并不是只针对个人!
◆◆留意医疗诊断方式:
检查——指的各种体检。
治疗——针对疾病伤害等异常现象,加以手术、用药或物理、心理治疗等。
诊治——对于身体的异常情况,向医生问诊,接受治疗。
用药——长期或短期内复用、注射过某种药品。
“医疗行为”这条健告,说实话,不太好过,它也是产生投保、理赔纠纷最多的地方。
一体检已相当普及,医院的也少;二是它问的非常宽泛,不太好判断和理解;三是一些医生认为不用管、不用治的小毛病,保险公司却会很在乎。
这个问题,远虑君分不同的情况来为大家分析:
投保人自己的故意隐瞒:拒赔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过失导致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有严重影响的,会拒赔,仅退还保险费。
由于保险销售人员误导:理赔被拒,诉讼也很难。
这里就涉及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两年不可抗辩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肆意解约并拒赔行为,对客户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好事。但从长期来看,也可能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以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为例,有些人已经罹患疾病,很可能无法通过健康告知,但想着以后可能需要保险保障或者恶意地想要骗取保险金,抱着扛过两年再去理赔的想法,强行带病投保。
那是不是这种情况就一定会被拒赔呢?
这里主要分三种情况:
A.如果在投保前已经发生重疾,这种行为骗保痕迹太明显,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保费不退,保额不赔;
B.投保前已经患有引发重疾的轻症,投保后两年内查出重疾,这样即使等到两年不可抗辩期过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可以在30天内拒赔,并解除合同;
C.即使在投保前已经患有诱发重疾的轻症,但两年内没有确诊重大疾病,两年后查出重疾,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应给予赔付。
总结,前两种情况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第三种适用。
总之,如果不确定自己的的问题是否影响承保,或者销售人员也没给你专业的意见,远虑君建议你如实告知,或者后续补充告知,保险公司的核保团队都具有深厚的医学背景和实际经验,这个问题就交给他们处理就好了。
远虑君说
对于健康告知,我们不要恶意骗保,但也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实在不能满足健康告知,也无须强求。
这篇文章旨在帮助大家认识到健康告知的重要性,也希望能解答你一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