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妈妈更健康让儿童更快乐
做母亲是一种神圣的责任,
也是人生的一大乐趣,
从一名普通的女子
变为一名孩子的母亲,
这将会是一次破茧成蝶的蜕变。
夫妻在准备要孩子前,医院检查,确认一下有无疾病,以保证妊娠的顺利进行。
因为病情的性质和症状决定了妊娠是否可以进行,也影响到妊娠的结局。
那么,哪些疾病在怀孕前需要治疗:
贫血
1
严重贫血,不仅使孕妇妊娠痛苦,而且影响胎儿的发育,不利于产后恢复。
随妊娠进展,贫血还会不断加重,所以孕前如有贫血存在,应在孕前查明原因,进行相应治疗后方可以妊娠。
结核病
2
患有结核病的女性,易致输卵管结核导致不孕,且结核病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怀孕之前必须接受正规治疗并治愈。
心脏病
3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三大原因之一,女性生育更是增加了患心脏病的风险。
心脏功能不正常会造成血运障碍,引起胎盘血管异常,导致流产、早产,产妇的身体和生命都会受到威胁。
因此,作为常见的内科疾病,备孕妇女更要注重心脏病的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严重心脏病患者还必须避孕。
肾脏疾病
4
肾脏疾病是不可逆损伤性疾病,故无法根治,仅能延缓疾病的发展,如有较长肾脏病史者更要严格评估肾功能,判断是否可以妊娠。
肾脏病患者一旦妊娠,随着妊娠的继续,病情可能加重,引起流产、早产,有的必须终止妊娠。
根据肾脏病的程度和症状,请教医生是否可以妊娠。
高血压
5
高血压是最常见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其患病因素包括年龄、高钠膳食、肥胖、酗酒、高血压家族史、缺乏体力活动、脂代谢异常等。
有高危因素者孕期易患妊娠期高血压,或者有慢性高血压者孕期会加重,严重者可以发生子痫前期子痫,全身微血管的痉挛导致多脏器功能减退,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甚至心衰、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脑血管意外等;胎盘血管异常可导致羊水过少、胎儿窘迫、胎盘早剥等,严重者可发生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
孕前高血压患者在孕期往往表现出疾病加重,伴发子痫前期。故建议合并高血压的备孕妇女在孕前到心内科、产科共同完善检查。
一方面,需评估血压控制情况;
另一方面,需通过完善检查评估有无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心脏泵血功能障碍,评判肾脏有无受损等。
另外,建议患者在了解风险情况下再考虑妊娠。如存在严重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应及时使用药物控制,建议待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如高血压导致脏器功能损伤、大量蛋白尿和肾功能异常、高血压心脏病伴心肌收缩功能减退、视网膜血管异常和眼压升高,不建议妊娠;
如果已经妊娠,则收缩压应控制在~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
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80mmHg。
孕前服用降压药的女性,计划妊娠前应改为孕期可用药物,以防止胎儿畸形。
利尿药虽然作为治疗高血压的常用药物之一,但是孕期由于机体血液呈高凝状态,故建议遵医嘱,调整或停止用药。
肝脏疾病
6
孕前有肝脏疾病者,应治疗后再考虑妊娠。妊娠后,肝脏负担增加,如有肝脏疾病,会使肝脏病情恶化。
病情严重者必须终止妊娠,如果病情不严重,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继续妊娠。
糖尿病
7
孕妇患有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均有一定的影响及风险。
妊娠期间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并发感染、脂质代谢异常、高血压、肥胖等代谢综合征;而胎儿方面,流产率增加,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畸形(尤其以心脏畸形为主)、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胎死宫内等,胎儿在儿童期、青春期及成人期发生肥胖、糖代谢异常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也将增加。
对于已确诊糖尿病、糖耐量异常或空腹血糖异常以及既往妊娠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的备孕妇女,应在孕前到内分泌科及产科门诊进行妊娠前咨询和评估,自我检测血糖及监测糖化血红蛋白,建议在孕前及孕中晚期进行糖耐量检测。
根据患病程度,请教医生是否可以妊娠或终止妊娠时机。
膀胱炎、肾盂肾炎
8
膀胱炎可以发展成肾盂肾炎,膀胱炎的症状有尿频、尿不尽、尿痛等。患过膀胱炎的妇女,一定要治愈后才能妊娠。
阴道炎和宫颈炎很多女性都会出现阴道疾病,比如阴道炎、宫颈炎。
患阴道炎时,阴道内酸碱度发生变化,白细胞增多,这些都会妨碍精子的存活、活动度。宫颈炎症造成的局部内环境改变,不利于精子通过宫颈管。
盆腔感染如果治疗不及时、不彻底,尤其是结核性或淋菌性感染,即使痊愈,也会造成输卵管的粘连、扭曲、狭窄,从而使不孕或宫外孕的发生率增加。
有阴道炎的妇女治愈后,方可考虑怀孕。
甲状腺疾病
9
甲状腺疾病十分常见,这是育龄期妇女常见的内分泌疾病,仅次于糖尿病。
事实上,甲状腺与妊娠密切相关。正常的甲状腺不仅仅在身体能量代谢及生长发育等方面发挥作用,还与女性的生殖功能息息相关。甲亢不仅容易引发其他的激素分泌异常,还会造成营养紊乱和情感变化等情况。
患有甲亢的女性常常合并有月经紊乱。甲亢初期,卵巢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增加,引起子宫内膜增生过长,表现为月经过多、月经频发、经期延长等,还有痛经和经前紧张症,这些都使她们的生育能力有所下降。
甲亢晚期可导致排卵功能障碍和性激素分泌紊乱,导致卵泡发育停滞、无排卵、月经稀发甚至闭经。
严重甲亢患者可导致不孕不育。此外,甲亢患者即使怀孕后,发生胎儿发育迟缓、死胎、流产及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也大大增加。
甲减的患者通常表现有畏寒、少言懒语、疲乏无力、表情淡漠、唇厚舌大、厌食、心动过缓、记忆力减退及性欲减退等。
女性甲减还容易表现为月经不调、经血过多或闭经、排卵障碍及卵巢萎缩等。甲减女性患者的性欲减退、对性生活不满意等,也是间接引起不孕的原因。
妊娠合并甲减易发生流产、子痫前期、子痫及胎盘早剥等不良妊娠结局。即使能够顺利生下宝宝,其婴儿也容易发生先天性甲状腺肿、呆小病及其他先天性畸形。
所以应及早发现孕前或孕期的甲减,及时治疗,提高受孕能力,保证胎儿的生长发育正常。
子宫肌瘤
10
子宫肌瘤在育龄妇女中发病率为1.6%~10.7%,其占女性不孕原因的1%~3%,可能导致不孕率为5%~10%,导致复发性自然流产率为7%。
通常认为,黏膜下或肌壁间肌瘤影响受孕的原因可能是限制妊娠的子宫形状,而子宫弥漫性多发肌瘤者容易不孕,即便体外受精、胚胎植入成功概率也较低,易发生流产。
孕前超声评价是最有效的监测手段,应注意观察肌瘤的大小、数量、位置,特别注意特殊部位的肌瘤。
妊娠期间,有时肌瘤可发生相应变化,如出血、变性、坏死,从而影响妊娠结局。然而,对于子宫肌瘤剔除术后的妊娠,子宫临产前后发生破裂,主要与肌瘤的部位和手术的具体术式有关。
有开腹子宫肌瘤剔除术史的孕妇子宫破裂风险增加1.7%,而有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妊娠后子宫破裂风险增加0.5%,大多认为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中穿透内膜的妊娠妇女存在阴道分娩禁忌,孕期管理同有剖宫产史的孕妇。
有宫腔镜下子宫肌瘤剔除史的妊娠妇女子宫破裂极少见,既往操作过程中有子宫穿孔史者除外。
对于子宫肌瘤术后妊娠间隔,如肌壁间肌瘤穿透子宫内膜者,一般建议避孕间隔2年;肌瘤剔除未穿透内膜者一般建议避孕1年;宫腔镜下手术者一般建议避孕时间6个月;带蒂的子宫肌瘤剔除者术后即可准备妊娠。
子宫瘢痕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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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瘢痕憩室发生率为4%~9%,临床表现以月经淋漓不尽、慢性下腹痛、继发不孕为主。
经阴道超声对其诊断率高,宫腔镜检查可确诊。如因阴道流血淋漓不尽影响受孕则考虑手术治疗。
卵巢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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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卵巢肿瘤无典型临床症状,常于妇科检查或超声等影像学检查时偶然发现,可分为功能性、良性和恶性3类,且大部分为良性疾病。
孕前卵巢囊肿的诊治关键在于良恶性的判别,有经验的超声医生可通过超声影像学来识别卵巢肿瘤的良恶性,其敏感度为87%,特异度为92%,且三维超声更具诊断价值。
妊娠期有10%~30%持续存在的卵巢囊肿可出现并发症,如扭转、出血、破裂、分娩梗阻等,从而出现围产儿不良结局。绝大多数卵巢囊肿扭转发生于妊娠15~17周,发生率为19.9%,肿瘤大小多为直径6~8cm囊实性包块,如畸胎瘤。
妊娠期发生的囊肿破裂多见于功能性囊肿。巨大的附件囊肿如靠近子宫下段部位,常可引起梗阻性难产(发生率为2%~17%)。
因此,良性卵巢囊肿对妊娠的影响更多的在于孕期的不良母儿结局。
宫颈上皮内瘤变(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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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上皮内瘤变(CIN)本身并不影响妊娠,CIN孕前治疗重点在于排查宫颈浸润癌。CIN标准化诊断程序是“细胞学-阴道镜-组织病理学”。
因此,对于阴道镜检查结果满意的CIN2、CIN3患者,在排除外浸润癌之后,可选择孕前暂不处理。
对于阴道镜检查结果不满意的CIN2、CIN3患者,由于有高达7%的病例存在隐匿性浸润癌,可在诊断性宫颈锥切时发现,目前多推荐采用诊断性宫颈锥切手术。若已进展为浸润癌者,仅对于ⅠA1期者可实施保留生育功能的锥切术,但切缘需阴性。
在备孕中的夫妻们,要知道一些化学药品知识,对胎儿的成长发育是有着很大的帮助的,所以备孕期间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
综上所述,医院完善相关检查及评估脏器功能,建议在孕前调整机体状态,待病情稳定后再行妊娠。同时,需注意孕期安全用药,以防止药物对胎儿引起的副反应。
来源:慧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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