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的胆囊息肉可能因为长大或脱落而造成胆道阻塞,这时就可能会造成胆绞痛,甚至并发急性胆囊炎、胆管炎或是胰腺炎。
建议定期随访的人:以下的胆囊息肉,没有相关症状或并发症时,也应定期随访:
1、小于0.5公分的胆囊息肉:良性的机会较大,但仍需要定期进行超音波检查,建议每半年到每一年检查一次
2、0.5公分到1公分之间的胆囊息肉:可能是良性肿瘤,但也可能是恶性肿瘤;因此需要更积极的进行B超随访。如果有变大的迹像,就要考虑进一步手术切除胆囊。
还有一个问题,此案的关键,在于:在手术前,法官的B超检查,一直报告有胆囊息肉,为什么手术后却没有了呢?
这牵涉到一个B超的诊断问题。
B超怎么来判断息肉和结石呢?
结石的B超表现有:胆囊腔强回声、后方伴会有声影、声像具体表现会随着患者体位的改变而发生移动现象。
移除红箭头指向结石。息肉的B超表现有:胆囊壁有强或稍强回声光团,其后无声影,声像具体表现不会随着患者体位的改变而发生移动现象。
部分结石,比如胆固醇结石,比较疏松的时候,可以没有声影。这个时候,恰好结石又粘附在胆囊壁上,当然不会随体位变化而移动啦。这部分结石,会被B超下判断为息肉。
手术切除胆囊的时候,要抓胆囊,要把胆囊从1厘米直径的小孔取出来,在胆囊拉到皮肤这个洞口的时候,要先用夹子盲目在胆囊里钳夹出结石来,以便把胆囊从小孔里取出来。这个过程,完全可能把粘附在胆囊壁上的疏松结石扯下来的。所以,法官的胆囊息肉,在手术后的病理里,没有发现,完全有可能啊。
法官的胆囊患有慢性胆囊炎,有胆囊息肉,合并有胆囊结石,完全有手术指证,开刀切除胆囊,医生没有错误。
法官告医生的官司,一审法官败诉,然后法官层层上诉,前后一共打了三年。最后,2015年终审,法官还是败诉。法院怎么判的呢?一审法院依医审会(相当于我们的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胡男等人处置未违反医疗常规、符合当时医疗水准,判5位医师均无罪。
上诉到台北高院后,李英豪大概也就知道自己理亏,因逾期未补正法定程序,台北高院依规定未开庭实质审理即驳回李男上诉,李男终审败诉。
一场历时3年的,轰动一时的台北法官告医生案件就此落幕。台湾民众也因此了解了胆囊息肉的方方面面的知识。
据台湾医生介绍,此案的另外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是:医院就诊时候,拼命隐瞒自己的身份,就怕被医生婉转拒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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